為提升我校教育國際化水平,開拓教師國際視野,學習國際先進的高職教育理念與管理模式、課程建設和教學方法👩⚕️,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要求🔢,特製定本辦法。
一、培訓目標
學校每年設立教職工出國(境)培訓🧜🏻♀️、進修專項經費(政府資金),選派教職工出國(境)培訓、進修或深造🙇🏽。
二、培訓內容
(一)職業教育教學理論和方法論。
(二)職業院校的結構體系和專業設置▫️👨🏽🍳。
(三)職業教育的教學建設、教學運行和教學管理的方法。
(四)職業教育教學計劃製定、課程體系構建、行動導向教學方法、“工學結合、理實一體”的教學組織形式👩🏫、教學質量評價方法等。
(五)行政管理幹部管理與業務能力。
(六)學生管理幹部和輔導員職業能力與素質拓展🧘🏽。
(七)優秀人才海外合作院校碩士🍡、博士學歷、學位深造。
三、培訓對象選派原則與條件
根據學校的規劃發展戰略和辦學特色🚴🏿,以上海高校分類評價應用技能型師資隊伍指標為要求👨🏽⚖️,實行“三優先”原則:
(一)國家級示範(骨幹)專業✒️、上海市市級特色(重點建設)和校級特色專業的教師優先選派。
(二)市級或校級優秀人才和校級專業帶頭人🐰、中青年骨幹教師(含培養對象)優先選派🧎🏻♂️➡️。
(三)學校骨幹行政和學生管理幹部優先選派。
四、項目類別和選派程序
(一)上級部門推薦項目
上級部門推薦項目是指國家、上海市公派的🧕🏽,以及由教育部🏗、市教委等組織的出國(境)培訓◾️、進修的項目🦢。該類項目由人事處與國際交流處👧、教務處等相關處室協商📊,提出建議名單🖨,提交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是否參加及選派人員名單🧑🍳。
(二)中外合作辦學項目
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指中外(內地與港澳臺地區)合作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教學與管理需要由外方合作院校提出的出國(境)培訓進修、學習交流的項目🧩。該類項目按專業或課程歸屬由各院系提交書面申請,由外方發出邀請函🍭👨🏽🦳,人員經人事處、國際交流處和教務處聯合審核後,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,由國際交流處負責辦理出國(境)的相關手續🎤。
(三)學校組織培訓項目
學校組織培訓項目是指因學校發展、專業建設或師資培養需要出國(境)培訓進修或學習交流的項目。該類項目由相關院系提出次年計劃和人選🏐,由人事處🦹🏻♂️、國際交流處、教務處聯合審核確認🔁,於每年12月底前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。培訓計劃確定後,原則上不隨意更改,並按計劃由國際交流處負責報批和實施。
培訓計劃得到審批後,由國際交流處負責與培訓合作單位進行磋商,確定具體行程與安排,經分管領導審核後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。人員名單審定後,國際交流處根據具體行程安排,辦理培訓對象出國(境)的相關手續。
五、出國(境)培訓學習的管理辦法
(一)人事處🤽🏿♂️、國際交流處、教務處共同做好出國(境)培訓、進修或深造的行前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工作,通過會議🦻🏿、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,闡明出國(境)培訓(進修、深造)的任務內容🫃🏿、要求和有關紀律規定,了解出國(境)人員的準備情況,告知出國(境)的行程安排和註意事項。
(二)人事處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,負責做好出國(境)前的人事相關事項🤾。
(三)參訓人員返校後,國際交流處負責收集出國(境)人員在國(境)外的培訓學習有關資料、照片和培訓學習小結,並按時召開成果座談會及收取培訓成果總結報告,定期編製出國(境)情況匯編材料。
六、經費資助
(一)國家、上海市公派的培訓項目,如決定參加☂️,費用參照上級文件執行。
(二)學校自行組織的培訓項目,原則上培訓活動所需的學習、食宿🌆、交通和簽證等費用由學校開支,護照費用由教職工本人自理。
(三)特殊情況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。
七、附則
教職員工出國(境)培訓🍀、進修、深造的職責和待遇等相關問題,參照學校人事處教職工在職進修、培訓的若幹規定執行👷🏿♀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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